法律科技思考随笔(3)

法律科技思考1是2019年初写的,2是2020年初写的,那时已经觉得间隔太久,没想到开始写3,是两年,间隔更久。

而我也从当初的狂妄,到现在渺小的小螺丝钉。那时候豪言壮语,法律科技,唯我最合。现在呢,还在艰难寻找那条不可替代的路径。人经常会被细节淹没,而忘记从高空俯瞰。人也经常会被不同人的情绪所围剿,而忘记理性思考和把事情做好。

行业的细分、所在的城市以及资金和经费的流向、所在的圈子、能上到的平台,也会影响到可接触到的项目,从而比较难站在多高的高度。跟着资金走,分盘子。

在十四五建设规划中,对于各个行业能赚到的钱,已经分的比较明白,能到自己手里多少,就看所在的行业了。

法律科技这个行业,能分到钱的在哪里呢?

先列出法律相关的行业吧:政法类(公检法司仲裁)、律师(诉讼非诉)、公司法务等。大型企业中非诉的部分,由非诉律师手工完成,基本不涉及信息化(如有,欢迎分享给我)。大型企业中的诉讼部分,分给多个律所来完成,对于其中的质量把控,有信息化建设,也就是我的老东家百事通的KA业务。知识产权公司和保险公司的专业性,在诉讼尤其是诉讼调解中有市场。律师群体小众而有钱,最需要的是案源,爬虫、引流和名片类的信息化有市场。以上这些,都需要高频支撑,因为是由客户付费的。政法类,就比较特别,本身和其他主体相比,本身已经是法律里面高频和集中了,同时,还有其他不具备的必要性。具有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。也就是说,在某些不高频的场合,也可以信息化建设。

政法类的信息化建设,有其问题所在,身在其中的都懂,不再详述。接下来的数据治理会是很多政法机关的热点,数据的流转、流程的协同也会是难且正确的事。政法各部门里面数据和业务的熟悉与对接,会成为个人的一个壁垒。

金融、资产、商业模式、罪与非罪之间的灰色地带、投资并购的盈利模式方面,是法律价值最大化的地方。这个地方可能小众到与高频无缘,与必要性关系也不大,如果信息化了,就是最值得去的平台。其实这里是部分律师从法律赛道会遇到的,但是也很小众,要去寻找,并且,有一定的风险和压力。

我等苟在小众行业的信息化里面,积累着政法类的业务需求和数据内容,是为无风险的稳妥之举。而成为穿着拖鞋和大T恤的仙风道骨人物,预计会是在找到方向和积累到一定程度之后。